简报题为《国际海事组织的政策措施:航运燃料转型的下一步是什么?》,通过UMAS和UCL的总拥有成本(TCO)模型,结合超过30位利益相关者的访谈,深入分析了IMO采用全球燃料强度(GFI)因素和不合规处罚后,航运业的资本投资和运营选择趋势。
一旦这些措施得以实施,航运业将成为全球首个实施具有约束力的温室气体法规和排放定价的行业。今年4月,IMO第83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83)上通过了这项全球气候监管协议,尽管受到一些行业代表的高度评价,但也有人认为其未能充分实现目标。
随着GFI标准的日益严格和处罚力度的加大,航运业正逐步远离液化天然气(LNG)等化石燃料选择,转而关注基于绿色氢的电子燃料。分析显示,电子燃料最有可能帮助航运业实现长期脱碳目标,但其商业可行性需通过早期采用和价值链开发来实现。
全球海事论坛脱碳总监杰西法内斯托克(Jesse Fahnestock)指出,IMO的新框架是历史性的一步,但电子燃料需尽早具备竞争力,否则航运业在脱碳过程中可能会遭遇瓶颈。
从2030年代末开始,氨预计将成为最具成本竞争力的燃料选择。不过,在2040年之前,由于合成电子燃料缺乏足够激励,蓝色燃料(通过碳捕获技术从化石燃料中产生的氢气)仍将是主导。
为了确保电子燃料替代品能够及时准备就绪,IMO的指导方针必须明确奖励措施,以提升其当前竞争力。法内斯托克强调,订购能够使用电子燃料的双燃料船舶是明智之举,但未来政策的调整对于鼓励电子燃料生产设施的投资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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